网调显示:过半消费者反对“解百纳”被注册
 
时间: 2008-8-7 7:50:22 作者: 朱泉(江苏商报) 点击:
    近日,葡萄酒行业“解百纳商标注册”事件因事关消费者切身利益而备受社会关注。

  从2008年6月15日,烟台张裕收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(简称“商评委”)关于“维持张裕解百纳注册”的裁定书,开始其全国范围内的市场清理,引起众多同行的不满和抵制,到7月16日,长城、王朝、威龙等12家企业形成葡萄酒行业联盟起诉商评委,再到7月21日,张裕高层在京高调回应起诉一事,整个“解百纳商标争夺纠纷”可谓一波三折,吸引来越来越多媒体和消费者的关注。

  超过56%的消费者反对“解百纳”被注册

  7月27日,记者从新浪网“张裕解百纳商标案再起纷争”的专题上了解到,在共有9431人参加的网络调查中,对“你是否赞同张裕独占解百纳商标”一问题,有5345人不赞成张裕独占解百纳商标。占投票人数的56.67%。

  就目前张裕注册解百纳商标,以及商评委裁定维持其注册的事实来看,此裁定无法代表更广大消费者的意愿。

  专家解读:勿以“知识产权保护”破坏行业竞争

  对此,青岛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郭先超认为,企业的利益来自市场,如果张裕一意孤行,到头来也未必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。他同时指出,抛开注册本身中的诸多疑点不说,但从行业竞争的角度讲,一个企业独占一个品类的做法不能鼓励。我国目前有很多产品都是从国外引进的,比如家电中的冰箱、彩电,这些行业的快速发展,就都得益于同业间“品类共享”“品牌私有”的健康发展观。

  一方面,我们要反对中小企业对别的品牌简单模仿。一方面,也要反对少数品牌恶意钻政策法律的空子,阻碍行业在工艺、品质等方面真正的创新。“勿以知识产权保护破坏行业竞争”,专家最后强调说。

  长城、王朝在生产解百纳酒的历史中,曾先后在葡萄种植、仓储、发酵和加工工艺上有过多次创新。也正是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,解百纳的市场份额才得到了长足提升。